为加强对储备粮的管理,保证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和储存安全,维护粮食市场稳定,有效发挥储备粮在粮食市场宏观调控中的作用,制定了《井陉矿区区级储备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建议,如有意见请于2026年5月9日前,将意见反馈至矿区发展和改革局,逾期未反馈则视为无意见,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邮箱: kqfgj@163.com
地址:矿区发展和改革局447办公室
联系人:郝志惠
联系电话:85417857
附件:井陉矿区区级储备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井陉矿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