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井陉矿区人民政府
 
井陉矿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井陉矿区妇女发展规划和井陉矿区儿童发展规划的通知
2013-12-25 17:05来源:文章来源: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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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政 [2013]78

 

井陉矿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井陉矿区妇女发展规划和

井陉矿区儿童发展规划的通知

 

各乡(镇)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各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现将《井陉矿区妇女发展规划(2011-2020年)》和《井陉矿区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井陉矿区人民政府

                                      2013年11月11日

 

 

井陉矿区妇女发展规划(2011-2020年)

 

 

为贯彻落实《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河北省妇女发展规划(2011-2020年)》和《石家庄市妇女发展规划(2011-2020年)》,进一步推动我区妇女事业科学发展,结合我区妇女事业发展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切实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优化妇女发展环境,提高妇女社会地位,使妇女能够平等地依法行使民主权利、积极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分享改革发展成果。

(二)基本原则

1.全面发展原则。从妇女生存发展的基本需求出发,着力解决关系妇女切身利益的现实问题,努力实现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等各方面的全面发展。

2.平等发展原则。完善和落实促进男女平等的法规政策,更加注重社会公平,构建文明先进的性别文化,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缩小男女社会地位差距,促进两性和谐发展。

3.协调发展原则。加大对农村及贫困妇女发展的支持力度,通过完善制度、增加投入、优化项目布局等措施,缩小城乡妇女在人均收入水平、生活质量、文化教育、医疗卫生服务、社会保

障等方面的差距,使广大妇女能够平等地分享经济社会发展的成

果,实现城乡妇女的共同发展。

4.妇女参与原则。依法保障妇女参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权利,尊重妇女的主体地位,引导和支持妇女在推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的实践中,实现自身的进步与发展。

二、总体目标

将社会性别意识纳入法律体系和公共政策,促进妇女全面发展,促进两性和谐发展,促进妇女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保障妇女平等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生命质量和健康水平明显提高;平等享有受教育的权利和机会,受教育程度持续提高;平等获得经济资源和参与经济发展,经济地位明显提升;平等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参政水平不断提高;平等享有社会保障,社会福利水平显著提高;平等参与环境决策和管理,发展环境更为优化;保障妇女权益的法律体系更加完善,妇女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护。

三、发展领域、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

(一)妇女与健康

主要目标:

1.妇女在整个生命周期享有良好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妇女

的人均预期寿命延长。

2.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20/10万。

3. 妇女常见病定期筛查率达到80%以上(中期达到60%以上)。

提高宫颈癌和乳腺癌的早诊早治率,降低死亡率。

4.妇女艾滋病感染率和性病感染率得到控制。孕产妇艾滋病和梅毒检测率分别达到80%(中期达到65%)和70%(中期达到50%),

感染艾滋病及梅毒的孕产妇及所生儿童采取预防母婴传播干预措

施比例均达到90%以上(中期达到75%以上)。

5.降低孕产妇中重度贫血患病率。

6.提高妇女心理健康知识和精神疾病预防知识知晓率。

7.保障妇女享有避孕节育知情选择权,落实安全高效的避孕节育措施,已婚育龄妇女综合避孕率达到89%以上(中期达到88%以上),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发生率降至0.04%以下(中期同)。减少非意愿妊娠,降低人工流产率。

8.提高妇女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2015年和2020年分别达到32%和34%。

9.孕产妇系统管理率稳定在85%以上(中期同)。

10. 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100%。

11.加强宣传和健康教育,促进自然分娩,减少非医学指征剖宫产。

策略措施:

1.加强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要强化政府责任,优化卫生资源配置,增加妇幼保健机构基本建设和能力建设经费投入,建立科学、稳定的妇幼保健机构经费补偿机制,建有一所政府举办标准化的妇幼保健机构。健全妇幼卫生服务网络,加强综合性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妇女保健能力建设。按照国家标准,落实妇幼保健机构人员配备,配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妇幼专业技术人员,加强人员培训,提高妇幼保健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

2.提高妇女生殖健康服务水平。积极开展生殖健康科学研究,

提高对严重危害妇女健康疾病的预防和诊治水平。大力普及生殖

健康知识,提高妇女自我保健意识和能力。提供规范的妇女生殖保健服务,有针对性地解决妇女特殊生理时期的健康问题。

3.保障孕产妇分娩安全。加强基层医疗保健机构产科建设和人员培训,提高产科服务质量和孕产妇卫生保健水平,加强孕产妇危重症救治。普及自然分娩知识,帮助孕产妇科学选择分娩方式,控制剖宫产率。

4.加大妇女常见病防治力度。普及妇女常见病防治知识并建立定期筛查制度。加大专项资金投入,扩大宫颈癌、乳腺癌检查覆盖范围和诊治能力。

5.预防和控制艾滋病、性病传播。完善艾滋病和性病防治工作机制。针对妇女重点人群加强宣传教育,推广有效干预措施。强化对娱乐场所的监管,严厉打击吸毒、嫖娼等违法行为。将艾滋病、梅毒、乙肝等母婴传播阻断纳入妇幼保健日常工作,强化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综合服务。

6.提高妇女营养水平。大力开展健康和营养知识的宣传普及和教育,提倡科学、合理的膳食结构和习惯。为孕前、孕产期和

哺乳期妇女等重点人群提供有针对性的营养指导和干预。预防和

治疗孕产妇贫血。

7.保障妇女享有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提高妇女自我保护意识和选择科学合理避孕方式的能力,预防和控制非意愿妊娠和人工流产。大力推广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新方法,推行避孕

节育知情选择。完善流动妇女管理机制和保障制度,逐步实现流

动妇女享有与流入地妇女均等的卫生保健服务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

    8.倡导科学文明的健身方式。加强大众体育设施建设,在城

市社区要增加适宜妇女健身的活动设施,2015年前,城市70%的社区建有公共体育健身设施;2020年前,建有公共体育健身设施的城市社区增加到80%。广泛组织开展妇女健身活动,增强妇女身体素质。

9.关注残疾妇女康复事业。增加残疾事业投资,加强无障碍设施建设,积极推进残疾妇女康复事业发展。

(二)妇女与教育

主要目标:

1.教育工作全面贯彻性别平等原则。

2.学前3年毛入园率达到95%(中期达到90%),女童平等接受学前教育。

3.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9.9%(中期达到99%),女童平等接受九年义务教育,消除女童辍学现象。

4.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9%(中期达到95%),女性

平等接受高中阶段教育。

5.提高女性接受职业学校教育和职业培训的比例。

6.主要劳动年龄人口中女性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1.2年。

7.性别平等原则和理念在各级各类教育课程标准及教学过程中得到充分体现。

8.残疾妇女接受职业技能培训比例达到90%以上(中期同)。

策略措施:

1.在教育法规、政策的制定、修订、执行和评估中,增加性别视角,落实性别平等原则,将性别平等视角渗透教育的各个领域。

2.切实保障女童平等接受学前教育。按照公益性和普惠性相结合的原则,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增加财政投入,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支持街道、集体和单位办幼儿园;制定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办园;鼓励社会各界捐资助园。

3.保障女性平等接受高中阶段教育。加大对高中阶段教育的扶持力度,逐步实现普通高中办学条件标准化,满足女生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的需求。对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女生和残疾女生给予资助,保障女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和个人生活困难辍学。

4.满足女性接受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的需求。加大女性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力度。坚持职业学校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为妇女接受职业教育提供更多的机会和资源。开展多层次的妇女职业教育培训。扶持贫困残疾妇女接受职业教育,为失学大龄女童增加职业培训机会,提高失业妇女创业和再就业能力。以就业为导向,依托各级各类学校和培训机构,开展多层次的教育培训。

5.提高妇女终身教育水平。在努力巩固九年义务教育、积极发展高中阶段和高等教育的基础上,大力发展各类成人教育和现代远程教育,为妇女提供多样化的终身教育机会和资源。

6.根据残疾女性身心特点,合理设置职业教育专业,并且在职业培训方面给予特殊照顾。

7.提高教育工作者的社会性别意识。加大对教育管理者社会

性别理论的培训力度,在师资培训计划中增加性别平等内容,强化教育管理者的社会性别意识。提高各级各类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决策和管理层的女性比例。

(三)妇女与经济

主要目标:

1.保障妇女平等享有劳动权利,消除就业性别歧视。

2.妇女占从业人员比例保持在40%以上,城镇单位女性从业人数逐步增长。

3.男女非农就业率和男女收入差距缩小。

4.技能劳动者中的女性比例提高。

5.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中的女性比例达到35%。

6.保障女职工劳动安全,降低女职工职业病发病率。

7.确保农村妇女平等获得和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

8.妇女贫困程度明显降低。

9.提高妇女劳动合同签订率,3年及以上期限的达到95%。

10.提高残疾女性就业率,2015年和2020年分别达到35%和40%。

11.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女性就业率2015年以后达到50%以上。

策略措施:

1.保障妇女享有平等的经济权利。增加妇女享有与男性平等参与经济决策的机会和途径,提高妇女的经济决策水平,保障妇

女享有与男性相同的获得经济资源的权利和机会。不断增加有利

于妇女就业和发展的专项投资。

2.保障农村妇女土地权益。落实和完善保障农村妇女土地权益的相关政策,纠正与法律法规相冲突的村规民约,确保妇女享

有与男性平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收益分配

权等。

3.消除就业中的性别歧视。除法律规定不适合女性的工种和岗位外,任何单位在录用人员时不得以性别或变相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女性或提高女性录用标准,不得在劳动合同中规定或以其他方式变相限制女性结婚、生育。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依法查处用人单位和职业中介机构的性别歧视行为。

4.为就业困难妇女创造有利的就业条件。制定实施有利于弱势妇女群体就业的政策体系,为就业困难的妇女提供就业援助,扶持大龄、残疾等就业困难妇女就业。认真落实社会保险补贴、

培训补贴、小额担保贷款贴息等就业扶持政策,帮助失业妇女创

业和再就业。

5.努力拓宽妇女就业渠道。在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中,充分考虑妇女就业的需要,大力发展服务业特别是社区服务业,为妇女创造新的就业机会和就业岗位。发展阶段性就业和弹性就业,支持和引导妇女创业。围绕农产品产地初加工、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等农村第二、第三产业发展,积极创造适宜农村妇女就业的岗位。开展便于妇女参加的实用技术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开展女大学生自主创业培训,促进女大学生充分就业。

6.落实女职工劳动保护政策。规范企业用工行为,提高企业

劳动合同签订率和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签订率。不断改善女职工劳动条件,解决女职工在生产工作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加强对执法情况的监督检查,减少女职工劳动安全事件和职业病的发生。提高女职工自我保护意识。依法处理侵犯女职工权益的案件。

7.加大对贫困妇女的扶持力度。把妇女扶贫纳入扶贫计划,按照同等优先的原则,帮助支持贫困妇女实施扶贫项目。

(四)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

主要目标:

1.积极推动有关方面逐步提高女性在全区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人大、政协常委中的比例。

2.区直部门领导班子中担任正职的女干部占同级正职干部的比例逐步提高,领导班子中女干部数量逐步增加。

3.企业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及管理层中的女性比例逐步提高。

4.职工代表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中女代表比例逐年提高。一般不低于本单位女职工占全体职工人数的比例。

5.村转居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达到30%以上。

6.居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保持在70%左右。

7.逐步提高后备干部队伍中女干部比例。

策略措施:

1.制定和完善促进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的相关法规政策。积极推动有关方面采取措施,提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居民委员会中的女性比例及候选人中的女性比例。

2.营造有利于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的良好社会环境。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提高全社会的性别平等意识,以及妇女在推动民主法治进程和促进两性和谐发展中重要作用的认识。

3.提高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的意识和能力。面向妇女开展宣传培训,不断提高妇女民主参与意识和能力,鼓励和引导妇女积极参与决策和管理。保障女干部接受各类培训的机会,加大对基层女干部的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女干部政治文化素质和决策管理能力。

4.完善干部人事制度和公务员管理制度。在干部选拔、聘(任)用、晋升中切实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保障妇女不受歧视。加强对公务员培训、考核、奖励、交流、晋升等各环节的严格监管,保证妇女平等权利。

5.加大培养、选拔女干部力度。贯彻落实相关法规政策中关

于女干部培养选拔和配备的要求。通过培养、交流等形式,推动一定比例的女干部到重要部门、关键岗位担任主要领导职务。注重从基层、生产一线培养选拔女干部。逐步提高后备干部队伍中女干部的比例。

6.推动妇女参与企业经营管理。深化企业人事制度改革,坚持公开、透明、择优的选拔任用原则,通过组织推荐、公开招聘、民主选举、竞争上岗等方式,使更多妇女进入企业的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

7.推进妇女广泛参与基层民主管理。完善居委会民主选举制度,为妇女参与基层民主管理创造条件。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保障企事业职工代表大会女代表比例与女职工比例相适应。

8.拓宽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的渠道。在制定涉及公众利益和妇女权益的重大决策时,充分听取女人大代表、女政协委员和妇女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大力开展多种形式的参政议政活动,为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提供机会。

9.提高妇联组织参与决策和管理的影响力。充分发挥妇联组

织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作用。充分吸收妇联组织参与有关妇女法规政策和重大公共政策的制定,反映妇女群众的意见和诉求。重视妇联组织在培养、推荐女干部和优秀女性人才,以及推动妇女参政议政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五)妇女与社会保障

主要目标:

1.城乡生育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生育保险覆盖城乡所有用人单位,女职工生育保险参保率2015年和2020年分别达到93%和95%。

2.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城乡妇女,医疗保障水平稳步提高。

3.城乡妇女养老保险制度实现全覆盖,养老保障水平逐步提高。

4.女职工参加失业保险的人数增加,失业保险待遇水平逐步提高。

5.有劳动关系的女性劳动者全部参加工伤保险。

6.以城乡社区为单位的养老服务实现全覆盖,妇女养老服务

水平逐步提高。

策略措施:

1.落实完善妇女社会保障相关法律法规。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制定配套政策,为妇女普遍享有生育、医疗、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提供政策依据和法制保障。

2.完善生育保障制度。完善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制度,进一步扩大生育保险覆盖范围,提高参保率。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为依托,完善城乡生育保障制度,覆盖所有城乡妇女。

3.提高城乡妇女基本医疗保障水平。继续提高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保障水平。

4.完善覆盖城乡的养老保险制度。完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大力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5.进一步完善失业保险制度。继续扩大失业保险覆盖范围,切实保障女职工及女性失业者的合法权益。

6.保障女性劳动者的工伤保险合法权益。加大执法力度,确保各项工伤保险待遇的落实。

7.完善城乡社会救助制度。建立与经济增长和物价水平相适应的救助标准调整机制,合理确定救助水平,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妇女进行救助。

8.保障老年妇女享有基本养老服务。建立健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加大老龄事业投入,发展公益性社区养老机构,加强养老服务队伍的专业化建设,提高社区的养老照护能力和服务水平。

9.为残疾妇女提供社会保障。为重度和贫困残疾妇女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等提供保费补贴。多渠道保障残疾贫困妇女的基本生活。加强残疾人福利机构和康复服务机构建设。推进残疾妇女社区康复。

(六)妇女与环境

主要目标:

1.进一步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形成两性平等、和谐的家庭和社会环境。

2.加强综合治理,确保出生人口性别比逐步趋于合理。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