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陉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定点培训机构的公示
关于定点培训机构的公示
根据《中共石家庄市委办公室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职业院校和技工院校融合发展全面提升职业技能培训质量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石办字〔2021〕17号)第四条第(一)项规定:“各级政府、行业部门、国有企业举办的职业院校和技工院校承担补贴性培训任务,无需履行招投标和专家评审程序,向所在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交申请,备案培训计划,纳入培训监管程序后开展培训,按规定享受培训补贴,培训补贴由所在人社部门拨付”,认定石家庄市井陉矿区职业技术教育中心作为我区定点职业培训机构,承接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现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4月2日至2026年4月9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向井陉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和有效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11-82078769
井陉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4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