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井陉矿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5年工作要点》的文件要求,积极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统计工作进程。围绕统计工作职能,以统计基础工作和统计数据质量为重点,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全面推进依法治区进程。现将全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 加强法治学习,提升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建设
统计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成立以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今年以来,区委常委(扩大)会3次、区政府常务会3次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统计工作指示批示,集体学习《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法律法规,以统计造假案件及严重统计违法问题为鉴,开展警示教育,形成有力警示和震慑。区统计局召开局党组会3次、局全体会9次,强调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工作。拓宽培训维度,把《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纳入区委党校2025年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对区直部门、乡镇(街道)主管领导及工作人员就统计法律法规指示开展培训。充分抓住统计开放日、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省统计局统计大讲堂等载体,开展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宣讲。
二、遵守机关制度,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统计局将依法行政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召开专题会部署统计依法行政工作,严格遵守《党组议事制度》和《关于“三重一大”事项的制度》,修订了《统计执法监测制度》,做到统计依法行政工作有部署、有落实,切实形成由一把手负总责,班子领导具体抓,相关科室配合抓,具体工作有人办的局面。对统计数据失实失真、履职不力、审核查询不到位、对统计造假行为查处不力等重点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深刻剖析查找问题根源,制定有效整改措施。区委、区政府印发了《井陉矿区党政领导干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规定(试行)》,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承担工作职责谁负责工作质量的原则,要求镇街分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
三、强化统计监督,加强统计法治队伍建设
切实履行统计监督职责,坚持督导检查,扎实推进“双随机”抽查检查的常态化、制度化。制定了矿区2025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完善信息互通共享、问题线索移送移交等工作,并畅通举报受理渠道,已在政务网上公开统计违纪违法举报电话、邮箱。坚持实事求是,严格把控数据质量,加强协调交流,做到数出有责、数出有源、数出有据。重点对新上岗乡镇统计人员、新增限上企业统计人员的培训,着力提高统计法律意识和依法统计的能力。加大统计违法案件查处力度,落实市统计局和井陉矿区双随机办的安排,认真开展了“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抽查,与税务、市监部门联合执法共抽取了4家企业并已完成双随机执法检查,均未发现问题。检查均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了2名执法检查人员。按照我局抽查事项清单对上述企业进行了随机抽查,抽查结果已回填至“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公开。按照我局抽查事项清单对上述企业进行了随机抽查并已公示抽查结果。检查结果不存在权利干预、“数据寻租”、对统计造假失职失察等问题。
四、认真贯彻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要求
按照上级要求,建立健全了统计数据质量管理制度,加强数据的抽查核实工作,对重点领域和关键数据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数据的真实准确。安排工业、贸易、服务业等4个专业对66家企业进行了核查,采取“实地走访+凭证核验+座谈交流”的组合方式,深入企业开展全方位核查。核查过程中,对发现的数据差异逐一沟通确认,深入排查漏报、错报及指标理解偏差等问题,确保每个数据“数出有源、数出有据”。
五、加大统计普法力度,增强法治意识
一是各专业人员实地深入企业对企业统计负责人及统计员进行统计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宣讲,加大对基层统计机构和企业统计人员业务技能、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力度,截至目前,区统计局对各乡镇及企业统计人员开展常态化培训24次,累计培训300余人次。全局各专业共进行各类统计业务培训33次,其中法治培训11次,涉及42家企业,统计员400余人次。进一步提高了基层统计人员的法律意识和统计业务素质,提升统计工作能力,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二是针对社会群众宣传上开展好统计普法宣传活动,以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中国统计开放日宣传为契机,发放宣传资料,抓好普法宣传,增强全民的统计法治意识。三是针对调查对象进行普法宣传教育,利用专业人员在下企业督导企业数据和指导数据台账整理为契机,面对面宣传统计法等有关统计法律知识,提升调查对象防范统计造假的意识。
六、下一步计划
一是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区委、区政府领导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积极推进统计法治建设工作,努力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和政府统计公信力。二是继续做好统计普法工作,围绕防范统计造假,提升数据质量工作做好普法宣传。加强对全区各乡镇、区属统计人员、全区企业统计人员的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学习教育,进一步提高统计法治意识,自觉抵制统计造假行为的发生。三是抓好统计执法工作常态化管理,实施统计数据核查、统计双随机执法检查和统计执法专项检查相结合的多形式执法制度,不断提高统计执法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严格执行统计法律法规,做到违法必究、执法必严,为统计工作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