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井陉矿区人民政府
 
关于2025年强制免疫“先打后补”疫苗
补助公示
2025-11-17 10:26
发布时间:2025-11-17 10:26 来源: 【字体: 打印

根据石家庄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全面落实强制免疫制度稳步推进“先打后补”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石农[2025] 1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区2025年度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疫苗补助款的申报、审核情况予以公示。

一、补助对象及标准

1、补助范围:辖区内自主采购并完成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疫苗免疫的规模养殖场。

2、补助标准:

口蹄疫疫苗:商品猪每头补助2.8元,种猪每头补助4.2头(按出栏数核算);

高致病性禽流感疫苗:蛋禽每羽补助0.6元(按存栏数核算)。

二、补助周期

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

  • 拟补助养殖场及金额

序号

养殖场户

动物种类

/出栏数
(头、只)

补贴金额
(元)

1

石家庄市牧工商开发总公司原种猪场

种猪

1040

4368

商品猪

6134

17175.2

2

泽业养殖场

商品猪

683

1912.4

3

天苑农牧发展有限公司

商品猪

38

106.4

4

益援养殖场

商品猪

187

523.6

5

军和养殖场

商品猪

307

859.6

6

润达养殖场

商品猪

325

910

7

元林养殖场

商品猪

309

865.2

8

吉发养殖场

商品猪

39

109.2

9

康盛养殖场

商品猪

103

288.4

10

长兴养殖场

商品猪

45

126

11

东兴养殖场

蛋鸡

3000

1800

合计

 

 

29044

四、监督反馈

公示期为2025年11月17日至2025年11月25日(共7个工作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联系我局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311-82072253

 

                            井陉矿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11月17日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