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拨付石家庄市井陉矿区创业孵化基地场地租赁补贴的公示
根据石人社字〔2021〕54号文《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市级创业孵化基地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四条中创业实体自签订入驻协议之日起根据入驻面积、入驻天数,按照每天每平米不高于2元标准,核算孵化基地房租物业补贴,每年每户创业实体最高补助5万元。根据孵化基地申报房租补贴情况,区就业服务中心对孵化基地进行绩效考核,并按照考核结果核定补贴比例,具体比例如下:
1.绩效考核91分以上补贴比例100%;
2.绩效考核86-90分补贴比例95%;
3.绩效考核81-85分补贴比例90%;
4.绩效考核76-80分补贴比例85%;
5.绩效考核71-75分补贴比例80%;
6.绩效考核66-70分补贴比例75%;
7.绩效考核61-65分补贴比例70%;
8.绩效考核60分以下不予补贴;
具体标准为:创业实体实际入驻使用的面积按每平方米每天不高于2元,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场地租赁补贴标准为:每平方米每天1.95元。现申请2023年7月1日—2023年12月31日场地租赁补贴。明细如下:
石家庄矿区创业创新孵化基地符合申报场地租赁补贴条件的共35户创业实体,总面积为1900.28平米,补贴金额为771904.03元。
公示期:2024年 3月18日至 3 月22 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石家庄井陉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时反馈。
监督电话:82078769
石家庄市井陉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 3月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