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
适老模式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动态  > 部门报道
致敬!每一位辛勤劳动的检察人——石家庄市矿区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0-05-08 16:24来源:检察院
发布时间:2020-05-08 16:24 来源:检察院 【字体: 打印

 

服务大局促发展,综治维稳保家

区人民检察院始终把综治维稳作为检察工作的立足点和出发点,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发挥检察在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的职能作用,为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作出了积极贡献。

为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第一检察部立足检察职能,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出台了《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依法保障和服务民营企业复工复产的意见》,为复工复产企业提供司法保障。

疫情防控工作仍在继续,法律监督从未停止。自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以来,积极运用智慧检务建设成果,充分利用远程提审“云”办案、远程公诉“云”开庭,加大探索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与检察工作的融合方式,推动检察工作向“智慧检察”迈进。

截至目前,今年共与区看守所联系采取远程提审系统提审5次,与石家庄市第二看守所联系提审1次;利用跨域庭审平台与区人民法院远程开庭7次。

未检扬帆有温度,守卫美好望明天

近年来,区人民检察院在工作中不断探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新模式,逐步形成了以执法办案为核心、以检校共建为平台、以检察建议为引导、以监督执法为抓手、以建章立制为保障的一体化工作模式,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以检校共建为平台,广泛开展学校预防。为更好的整合法治教育资源,我院同区教育局深度合作,深入落实“检察长担任法治副校长”制度,四名检察长(副检察长)分别担任矿区中学、矿区实验中学、矿区职教中心、矿区第一小学的法治副校长,并定期讲授法治知识。以建章立制为保障,让未成年人检察有章可循。先后制定了《矿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矿区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证据指引》等工作制度规范办案程序;与区教育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强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人员管理的意见》,对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行业人员开展违法犯罪记录查询,有性侵违法犯罪记录的不予录用;与区民政局联合出台了《井陉矿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通过信息动态管理、信息共享机制加强涉案中的困境儿童的救助和保护。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民有所盼,我有所为。矿区未检创立了“青蓝未成年人工作室”的工作品牌,寓意青少年在检察蓝的护航下健康成长。

扫黑除恶守家园,铁血担当护平安

严把案件证据关,严格执行黑恶势力犯罪认定标准,落实“是黑恶一个也不放过,不是黑恶一个也不凑数”办案要求,严格按照涉恶标准认定审查。

会同公安机关出台了《办理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提前介入公安机关侦査工作办法》,加强诉前引导,涉黑涉恶案件均提前介入。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的标准来审视全案证据,提高引导侦查的质效。通过听介绍、看现场、阅卷宗、问情况、议重点等方式,制作书面意见和建议,有效引导侦查取证方向,如在办理韩某某为首的17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中,办案组全程同步介入,围绕开设赌场案件特征,对案件定性、法律适用提出意见6条,促使侦査方向由模糊变清晰,取证内容由粗放变精细。

按照“办案中监督、监督中办案”的要求,将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融入提前介入、逮捕、起诉各环节,及时纠正侦查违法行为,确保不枉不纵。纠正移送起诉漏罪2起,追诉漏犯1人,如在办理韩某某案中,侦查机关认为指控殴打殴打威胁证人的行为是寻衅滋事行为,不构成犯罪,承办组经审查韩某某殴打威胁证人郝某的意图是让其作伪证,并且实际上郝某被威胁殴打后已经被迫在公安机关做了虚假证言,应构成防害作证罪。后追诉该起漏罪,确保了案不漏人,人不漏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