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陉矿区关于医疗机构校验结果的公示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 》等有关规定,我局受理了以下医疗机构校验申请。经审核,现将校验结果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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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医疗机构名称 |
医疗机构地址 |
负责人 |
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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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石家庄井陉矿区横涧乡卫生院 |
横涧乡横北村 |
张瑜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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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石家庄市井陉矿区凤山镇卫生院 |
石家庄市井陉矿区北凤山村北 |
赵杏菊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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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河北润康投资有限公司井陉矿区养老服务分公司医务室 |
河北省石家庄市井陉矿区文兴路与矿市街交叉口南汇景嘉园西侧 |
穆维新 |
合格 |
公示时限:自公示日起5个工作日。
如对上述许可事项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提出具体意见和理由,并注明姓名及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井陉矿区卫生健康局医政药政股
联系电话:0311-87510563
井陉矿区卫生健康局
2025年12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