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井陉矿区人民政府
 
井陉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井陉矿区全面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意见》的通知
2018-11-27 11:47来源:政府办
发布时间:2018-11-27 11:47 来源:政府办 【字体: 打印
   矿政办函〔2018〕144号
 
井陉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井陉矿区全面推行农村公路
“路长制”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各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井陉矿区全面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意见已经区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井陉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1115日       
 
 
 
 
 
 
 
井陉矿区全面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
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完善农村公路管理体制机制,落实主体责任,决定在全区范围内推行农村公路路长负责制(以下简称“路长制”),具体实施意见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县道县管、乡道乡管、村道村管”的原则,以加强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营为主要任务,全面建立和实行农村公路“路长制”,构建起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奖惩有力的路长组织体系和管理制度,推动落实区级政府的农村公路主体责任,为进一步加快“四好农村路”建设提供有效的机制保障。
二、工作目标
2018年出台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2019年起全面推行“路长制”,建立覆盖到区、乡(镇)、村的路长组织体系;2020年,“路长制”各项工作常态化。
三、组织体系
(一)组织形式
区政府主要负责人任辖区农村公路总路长,区政府分管交通负责人任县级路长,乡(镇)政府和村民委员会主要负责人分别担任辖区乡级路长、村级路长。
区政府设立路长办公室,承担路长制运行的日常工作,乡()政府设立路长办公室,与乡镇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合署办公,制定路长工作规则、路长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通过建立工作协调、督办落实、督查考核等机制,统筹协调、落实路长确定的工作事项和工作部署,受理有关举报、投诉。
农村公路具体管理单位负责人或养护承包人为管养路段的段长。
(二)路长职责
实行各级路长对总路长负责、下级路长对上级路长负责和部门分工负责的路长责任分工制度。
总路长对全区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和路域环境综合整治负总责,是区域农村公路工作的总协调、总调度。负责组织研究农村公路重要政策,组织建立以财政投入为主、社会资本和农民参与等为辅的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资金保障机制,协调调度、督促落实重要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监督考核各级路长和相关部门履职情况。
区级路长对县道建、管、养、运及路域环境综合整治负总责,根据“路长制”工作需要,明确交通运输、发展改革、财政、国土资源、公安、水利、林业、住建、环保、旅游等部门的职责分工。负责研究、调度县道建、管、养、运及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协调解决突出问题,督促指导下级路长和相关部门履行职责。
乡级、村级路长对乡、村道建、管、养、运及路域环境综合整治负总责。负责具体组织工作落实,协调解决突出问题,引导、鼓励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自主筹资筹劳,自觉参与农村公路建设、养护。乡级路长监督考核村级路长的履职情况。
各路段段长负责管养路段的具体工作。
四、主要任务
通过实行农村公路“路长制”,进一步落实区级政府的主体责任,完善农村公路管理体制机制,协调解决存在问题,建立农村公路管理长效机制,确保“四好农村路”建设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加强农村公路建设。一是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求,做好农村公路发展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建设规划、产业布局的有序衔接,确保规划、计划的前瞻性和可实施性。二是多方筹措资金,通过财政投入、优化资源配置、土地出让收益、公路冠名权出让等多种方式筹集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资金。三是结合美丽乡村、乡村旅游、产业发展等要求,严格建设标准,注重安全保障,提升农村公路建设质量和绿色环保水平。
(二)加强农村公路管理。一是按照“一个管理机构、一支养护队伍、一个办公场所、一笔管养经费、一个运行机制、一套内业台帐”的标准,推进乡(镇)农村公路管理体系规范化建设。二是推广区统一执法、乡村协助执法的工作方式,建立区有路政员、乡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的路产路权保护队伍,保护路产路权。三是深入开展农村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严厉打击占道经营、私设平交道口、违章建筑、乱堆乱放、倾倒垃圾等行为,营造畅安舒美的通行环境。四是统一规划、完善农村公路标志、标线,实现与干线公路、旅游景区、重要行政节点的有效衔接。
(三)加强农村公路养护。一是落实日常养护经费和人员,加强日常巡查管护,切实做到“有路必养”,并注重预防性养护,延长公路使用寿命。结合山区和平原特点,探索以路育树、以树养路模式,弥补养护经费不足。二是建立专业化养护和群众养护相结合的养护模式,推行县道专业化养护,乡村道路以村或路线划分养护责任段,养护段负责人实行招聘制,切实增强养护人员责任,提高养护成效。三是规范养护管理,加强养护考评,提升养护质量。四是建立应急长效机制。因自然灾害出现大面积桥隧垮塌、公路断交等紧急情况时,及时协调组织各方力量抢修保通。
(四)加强农村公路运营。一是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建设,持续提升农村客运班线通达广度和深度,加快农村客运班线公交化改造。二是新建改建一批“多站合一、一站多能”乡镇综合运输服务站,完善区乡村物流网络体系建设,畅通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的双向流通渠道。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进一步完善路长主导、部门联合、分级负责、社会参与的路长管理机制。各级路长要适时召开会议,开展工作调研,及时协调解决存在问题。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联动,形成强大合力,确保“路长制”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二)做好建档立卡。组织对公路、公路附属设施、公路用地、绿化苗木调查核实,明确各路段路长、段长,建立责任档案,并登记造册,建立区、乡、村公路管理基本信息数据库。
(三)全面公开公示。推行农村公路“阳光工程”,将路线名称、路线规模标准、路长(段长)姓名、养护标准、监督电话等内容,以设立路长公示牌的形式(县、乡道全部设立公示牌,村道可以以政府门户网站形式进行公示,鼓励有条件的村道设立公示牌),县道路长公示牌设置在路线起终点,并在途径乡镇所在地附近增设,乡道路长公示牌设置在路线起点,并在途径重要建制村附近增设,村道路长公示牌设置在路线起点。农村公路路长公示牌由县级路长办公室统一组织制作安装,加强资金保障,全面向社会公示公告,并及时更新,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四)严格督查考核。将“路长制”实行情况纳入 “四好农村路”建设督查和考核体系。依托“四好农村路”示范县、示范乡(镇)、示范村评选,对优秀路长进行表彰。
(五)广泛宣传发动。通过电视、广播、互联网、新媒体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路长制”推行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动员广大公众自觉参与,为“路长制”推行创造良好外部环境,在全社会营造爱路护路的良好氛围。
 
附件:井陉矿区农村公路“路长制”区、乡级路长名单
 
 
 
 
 
 
 
附件:
井陉矿区农村公路“路长制”
区、乡级路长名单
 
  长: 李瑞峰    区政府区长
区级路长: 杜晓伟    区政府副区长
乡级路长: 李雪波    贾庄镇镇长
 王      凤山镇镇长
 高玉荣    横涧乡乡长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