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井陉矿区人民政府
 
井陉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井陉矿区2018年度综合治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8-04-02 09:24来源:政府办
发布时间:2018-04-02 09:24 来源:政府办 【字体: 打印

矿政办函201825

 

 

 

井陉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井陉矿区2018年度综合治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各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井陉矿区2018年度综合治税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井陉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329


 

井陉矿区2018年度综合治税工作

实施方案

 

为深入持久的推进我区综合治税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综合治税长效机制,有效增强税收共治共管水平,切实发挥好综合治税协调联动作用,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确保税负公平,促进税收与经济协调增长,根据《石家庄市2018年综合治税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河北省税收征管保障办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健全“党政领导,税务主责、部门合作、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税收共治格局,进一步巩固扩大综合治税成效,加强涉税信息云计算平台管理,强化税源信息监控分析,提升信息治税水平;继续聘请第三方对企业纳税进行纳税审计评估工作,针对涉税信息异常行业、企业深入开展纳税信息剖析、分析;聚焦税收征管薄弱环节和重点领域,开展税收专项治理,规范行业税收秩序;加强税收政策宣传,提升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意识,促进财政收入稳定增长。

二、加强涉税信息云计算平台管理应用

进一步规范涉税信息采集管理,完善平台信息比对分析功能,提升涉税信息应用能力,为税务部门加强征管提供重要信息支撑。

(一)完善涉税基本信息。信息按照市涉税信息共享基本目录,完善全区涉税信息采集内容,明确部门责任和信息报送时限,增强信息采集的规范性和可用性。

(二)有效做好信息采集报送。各涉税部门根据各单位涉税信息明确1名信息员,负责将本部门涉税信息每月5日前按时上传至涉税信息平台,区综合治税中心每月15日前将涉税部门报送的信息数据进行核对检查,夯实涉税信息质量。

(三)强化信息分析应用。区综合治税中心与国税、地税部门加强涉税信息平台比对分析功能的研究、应用,每季度开展一次信息数据对比分析和风险识别,查找疑似税情,并及时移交税务部门进行核查,并健全处置结果反馈制度。

(四)加强税源监控分析。综合治税中心依托涉税信息平台,3月底前建立区级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税种税源监控体系,确定分类监控企业名录,动态监控企业税收增减变化情况;建立税收收入月分析制度,每月开展税收结构性分析,深入剖析问题成因,提出应对举措,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五)开展业务专题培训。区综合治税中心联合国税、地税组织区直涉税部门信息员进行涉税信息平台应用、财税政策及数据分析等业务培训,提升综合治税工作能力和水平。

    三、深入推进第三方纳税剖析评估工作

按照“政府主导、风险导向、依法实施、规范高效”的原则,由综合治税中心牵头,充分利用社会中介机构涉税专业优势,对涉税信息异常行业逐步健全行业税收风险监控指标体系,提升税收征管效能。

    (一)规范工作流程。区综合治税中心联合国税、地税、审计等部门,完善引入第三方开展纳税剖析工作流程,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方案,明确剖析对象。

(二)突出工作重点。通过进行税收分析,及时发现纳税异常企业动态,有针对性地对重点企业进行纳税审计、评估,严控偷税、漏税、避税等违规行为。

(三)建立评估模型。深入分析查找带有行业特点的问题,充分利用涉税信息,科学设置税收风险预警机制,切实加强重点税种、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税源监管。

    四、开展税收专项治理行动

    (一)继续开展全区房地产业税收专项清查。区国税局、地税局、行政审批局、国土分局、住建局、乡(镇)、街道办事处等单位抽调业务骨干,组建专项工作小组,综合利用有关涉税信息,对近三年,特别是营改增改革以来行业纳税情况开展税收风险分析,制定行业税收风险点,5月份开始,结合本区行业税收风险点,逐项目开展全税种税收清查,7月底前完成。

    (二)开展外地建筑施工企业税收专项治理。区综合治税中心牵头,联合国税、地税、审批、住建等部门,建立外地建筑施工企业税收保障机制,督促外地建筑施工企业按规定在我区履行纳税义务,充分保障地方税收利益。

    (三)开展土地增值税集中清理。区综合治税中心、地税局、住建局、国土分局组织对全区取得销售(预售)许可证满三年仍未清算的房地产项目进行摸底排查,制定年度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计划,对积压未清算项目进行全面集中清理,11月底前全部完成。

    (四)加强土地交易税收征管。组织对本区土地市场税收征管情况进行自查,健全土地交易“先税后证”工作机制,认真梳理土地交易与税收管理业务流程,降低土地交易税收风险。

    (五)开展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专项清查。区地税局依托涉税信息平台,重点对2017年度企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情况开展风险筛查,对涉及租用房产、土地的,要连查出租方完税情况,切实加强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征管,确保应收尽收。

    (六)开展企业取得的财政性资金税收风险专项核查。利用8-9月份两个月时间,组织财政、国税、地税等部门,对近两年来企业取得的财政性资金使用和纳税情况进行专项核查,重点核查取得的作为不征税收入管理的财政性资金是否符合不征税条件等情况,堵塞税收漏洞。逐步建立起企业取得的财政性资金税收风险管控长效机制。

(七)建立环境保护税分工协作机制。区财政、地税、环保等部门密切沟通协作,及时解决环境保护税征管有关问题。环保部门加强污染排放企业监管,配合地税部门做好涉税信息共享、税额核定征收及抽查、税收风险疑点核查反馈等工作。地税部门理清环境保护税税源底数,做好纳税人纳税申报辅导培训,加强税收征管,确保税款及时足额入库

(八)深入推进个体税收社会化管理。充分发挥乡、专业市场、行业管理部门优势,本着“规范、便捷、高效”的原则,完善管理运行机制,抓住重点行业、重点区域,找准薄弱环节和突破口,提升个体税收征管质效。同时优化便民办税服务,推动个体税收社会化管理纵深开展。

     (九)继续推行“以电控税”。立足本地实际,在认真总结近年来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年内选取1-2个重点行业推行“以电控税”,有效利用电力信息,加强企业纳税情况监控分析,提高行业税收征管效率。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全市综合治税工作部署,立足本地实际,突出工作重点,严格按照本区制定的具体实施方案,细化部门责任分工,按照工作时间节点要求,加强调度督导,定期通报沟通情况,及时协调解决税收征管中存在的问题,确保综合治税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协作配合发挥综合治税牵头作用,搞好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发挥征管主体作用,深化国、地税合作,组织力量依法加强征收管理,确保各项税收应收尽收。对欠税企业要实施联合惩戒,对各类偷、逃、骗、等抗税行为,依托司法部门及时介入,坚决予以严厉打击。

   (三)加强政策宣传。综合治税工作既是增加财政收入的重要抓手,也是提升纳税人税法重视度的重要举措。全区有关涉税部门要创新宣传方式,拓展宣传渠道,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向纳税人宣传税收优惠政策和综合治税工作的目的及意义,主动接受纳税人监督,引导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营造良好的税收营商环境,为我区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做出积极的贡献。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