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陉矿区司法局
关于印发《井陉矿区保留证明事项基本目录(2025年版)》和《井陉矿区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目录(2025年版)》的通知
矿司〔2025〕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深化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改革,方便群众和市场主体办事,根据《石家庄市司法局关于印发石家庄市保留证明事项基本目录(2025年版)》和《石家庄市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目录(2025年版)的通知》要求,区司法局经组织有关部门梳理汇总,形成《井陉矿区保留证明事项基本目录(2025年版)》和《井陉矿区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目录(2025年版)》。
现将两个目录予以印发,请各乡镇(街道)和区直有关部门在此基础上,抓紧梳理修订本地本部门保留证明事项目录和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目录,将修订后的两个目录及相关工作要求,迅速传达部署到基层单位及具体办事部门和办事窗口,并采取集中检查、抽查暗访、接受群众投诉举报等多种方式强化监督,确保落实。同时在门户网站、政务服务大厅、办事窗口公开两个目录,接受社会监督,并主动向群众宣传解读目录内容要求和新的办理方式、办理流程,做好政策衔接和工作衔接,避免出现服务“真空”和管理“空档”,影响群众和市场主体办事。
附件:
2025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