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根据监督检查情况石家庄市井陉矿区医疗保障局按有关规定对石家庄市井陉矿区医院进行核查,发现该院存在超限用药等的行为,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之规定,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河北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办法》之规定,石家庄市井陉矿区医疗保障局依法对其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矿医保处字〔2025〕1号),责令整改并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