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部署和2023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我区按照计划开展了部门联合随机抽查,现将抽查结果向社会公开。
2023年6月15日
井陉矿区2023年第一次部门联合随机抽查情况公开
根据《2023年井陉矿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和《井陉矿区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2023年2月至6月,我区基于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对我区2022年12月31日(含)前登记注册的高新技术企业,名称中包含“广告”的企业和名称或经营范围包含“投资”的企业开展了随机抽查,抽查内容从《井陉矿区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中产生,此次抽查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起,联合部门为人社局、税务局。通过“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从监管对象名录库中抽取了“石家庄中栋碳素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了6名执法检查人员。按照确定的联合抽查事项清单对上述企业进行了随机抽查,抽查结果已回填至“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公开。
井陉矿区2023年第二次部门联合随机抽查情况公开
根据《2023年井陉矿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和《井陉矿区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2023年2月至6月,我区基于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对我区2022年12月31日(含)前登记注册的排放污染物企业,开展了随机抽查,抽查内容从《井陉矿区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中产生,此次抽查由矿区生态环境分局发起,联合部门为市场监管局、应急局、农业农村局、卫健局、消防大队。通过“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从监管对象名录库中抽取了“石家庄市矿区恒通机械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了12名执法检查人员。按照确定的联合抽查事项清单对上述企业进行了随机抽查,抽查结果已回填至“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公开。
井陉矿区2023年第三次部门联合随机抽查情况公开
根据《2023年井陉矿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和《井陉矿区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2023年2月至6月,我区基于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对 全区范围内食盐批发、零售单位开展了随机抽查,抽查内容从《井陉矿区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中产生,此次抽查由区科技和工信局发起,联合部门为市监局、卫健局。通过“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从监管对象名录库中抽取了“石家庄井陉矿区盐业专营公司”等2家单位,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了6名执法检查人员。按照确定的联合抽查事项清单对上述企业进行了随机抽查,抽查结果已回填至“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公开。
井陉矿区2023年第四次部门联合随机抽查情况公开
根据《2023年井陉矿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和《井陉矿区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2023年2月至6月,我区基于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对全区2022年12月31日(含)前登记注册的交通运输普通货物运输、汽车维修、客运、出租企业开展了随机抽查,抽查内容从《井陉矿区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中产生,此次抽查由区交通运输局发起,联合部门为人社局、税务局、消防大队。通过“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从监管对象名录库中抽取了“石家庄润源运输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了8名执法检查人员。按照确定的联合抽查事项清单对上述企业进行了随机抽查,抽查结果已回填至“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公开。
井陉矿区2023年第五次部门联合随机抽查情况公开
根据《2023年井陉矿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和《井陉矿区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2023年2月至6月,我区基于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对我区2022年12月31日(含)纳入医保定点的零售药店的企业开展了随机抽查,抽查内容从《井陉矿区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中产生,此次抽查由区医疗保障局发起,联合部门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从监管对象名录库中抽取了“河北神威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矿区中心店”等4家企业,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了4名执法检查人员。按照确定的联合抽查事项清单对上述企业进行了随机抽查,抽查结果已回填至“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公开。
井陉矿区2023年第六次部门联合随机抽查情况公开
根据《2023年井陉矿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和《井陉矿区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2023年2月至6月,我区基于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对我区2022年12月31日(含)前登记注册的印刷和旅行社服务网点开展了随机抽查,抽查内容从《井陉矿区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中产生,此次抽查由区文广体旅局发起,联合部门为市监局、消防大队。通过“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从监管对象名录库中抽取了“冀中能源井陉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印刷厂”等2家企业,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了6名执法检查人员。按照确定的联合抽查事项清单对上述企业进行了随机抽查,抽查结果已回填至“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公开。
井陉矿区2023年第七次部门联合随机抽查情况公开
根据《2023年井陉矿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和《井陉矿区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2023年2月至6月,我区基于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对全区2022年12月31日(含)前登记注册的校外培训学校,开展了随机抽查,抽查内容从《井陉矿区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中产生,此次抽查由区教育局发起,联合部门为公安分局、人社局、文旅局、应急局、消防救援大队、市监局、卫健局。通过“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从监管对象名录库中抽取了“石家庄市井陉矿区际龙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了16名执法检查人员。按照确定的联合抽查事项清单对上述企业进行了随机抽查,抽查结果已回填至“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公开。
井陉矿区2023年第八次部门联合随机抽查情况公开
根据《2023年井陉矿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和《井陉矿区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2023年2月至6月,我区基于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对纸质地图经营销售单位开展了随机抽查,抽查内容从《井陉矿区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中产生,此次抽查由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井陉矿区分局发起,联合部门为市监局、文旅局、科工局、消防大队。通过“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从监管对象名录库中抽取了石家庄市新华书店有限责任公司矿区分公司,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了10名执法检查人员。按照确定的联合抽查事项清单对上述企业进行了随机抽查,抽查结果已回填至“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公开。
井陉矿区2023年第九次部门联合随机抽查情况公开
根据《2023年井陉矿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和《井陉矿区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2023年2月至6月,我区基于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对我区2022年12月31日(含)前登记注册的电力工程企业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开展了随机抽查,抽查内容从《井陉矿区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中产生,此次抽查由区发展和改革局发起,联合部门为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从监管对象名录库中抽取了“石家庄思凯电力建设有限公司井陉矿区分公司”等1家企业,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了4名执法检查人员。按照确定的联合抽查事项清单对上述企业进行了随机抽查,抽查结果已回填至“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公开。
井陉矿区2023年第十次部门联合随机抽查情况公开
根据《2023年井陉矿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和《井陉矿区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2023年2月至6月,我区基于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对全区2022年12月31日(含)前登记注册的燃气企业开展了随机抽查,抽查内容从《井陉矿区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中产生,此次抽查由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发起,联合部门为市监局、消防大队、税务局、生态环境分局。通过“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从监管对象名录库中抽取了“石家庄市建豪工贸有限公司井陉矿区嘉和天然气站”等2家企业,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了10名执法检查人员。按照确定的联合抽查事项清单对上述企业进行了随机抽查,抽查结果已回填至“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公开。
井陉矿区2023年第十一次部门联合随机
抽查情况公开
根据《2023年井陉矿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和《井陉矿区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2023年2月至6月,我区基于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对全区2022年12月31日(含)前登记注册的用人单位开展了随机抽查,抽查内容从《井陉矿区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中产生,此次抽查由区人社局发起,联合部门为市场监管局、卫健局、税务局、消防大队、生态环境分局。通过“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从监管对象名录库中抽取了“石家庄市井陉矿区锋锐物资回收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了12名执法检查人员。按照确定的联合抽查事项清单对上述企业进行了随机抽查,抽查结果已回填至“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公开。
井陉矿区2023年第十二次部门联合随机
抽查情况公开
根据《2023年井陉矿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和《井陉矿区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2023年2月至6月,我区基于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对我区2022年12月31日(含)前登记注册的种养企业、用水企业开展了随机抽查,抽查内容从《井陉矿区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中产生,此次抽查由区农业农村局发起,联合部门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卫健局。通过“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从监管对象名录库中抽取了“石家庄市盘溪寨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了6名执法检查人员。按照确定的联合抽查事项清单对上述企业进行了随机抽查,抽查结果已回填至“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