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丽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 规范区内出租车打表收费问题的 ”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交通事业的关心支持。您提出的建议我们也已认真研究后进行相关调查。矿区交通运输局接到“井陉矿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36号建议”后,对提出的关于“规范区内出租车打表收费问题的建议”进行了督导检查。
针对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规范区内出租车打表收费问题的建议:
1、矿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依法对矿区出租客运市场进行定时或不定时的随机监督检查,发现出租车辆或当事人违法、违规行为的,依照《石家庄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给予严肃处理,做到“杀一警百”。坚决遏制客运出租车辆“不打表,乱收费”违法行为,为矿区百姓出行营造一个温馨、安全、舒适的乘车环境。
2、公司通过每月安全生产例会,对所有从业人员进行出租“法规”培训,并建立企业和从业人员信誉考核台账,对年内违规、违纪或投诉举报车辆情况核实的一并登记在册,年底按照企业信誉质量考核办法进行考核。